我的观点是绝对不要给干股,给干股坏处非常多,首先是拿到股份的人他不会珍惜,人性就是如此,你付钱得到的东西和没付钱得到的东西,在你心理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如果你付了钱,哪怕只是付了5万块钱,那你也会非常的珍惜,而当这个钱失去的时候,或者这个钱变的不值钱的时候,你会非常的想努力把它挽回。而如果你没有付出钱拿到的东西,那这个东西失去了,或者它贬值了,你并不心疼,对你的影响并不大。所以给干股,你是希望让对方感激你或者是激励对方,但是因为他没有花钱拿到,所以你其实没有起到这方面的作用。
另外一个角度给了干股之后,在你的心里你和对方也是不平等的,因为你认为这个股份是你送给对方的,所以在你的心理对方并不是一个跟你同股同权,可以同起同坐的这个股东,这个其实也是造成了会有很多的隐患。以前我们讲师父带徒弟,师父带徒弟,当师父带出来的徒弟成为合伙人之后,其实他这个合伙人和师父这个合伙人,他们之间也是不平等的。因为历史上他是他的师父,所以在发表意见或者拥有决策权力的时候,历史上的师父,往往是他心里面有一种心里优势,历史上的徒弟他也不认为,自己可以跟师父是同股同权平起平坐。很多这个师父带徒弟或者是说原来的老领导出来创业,然后把老部下带出来组成的公司,自然而然会形成原来的老领导,还是一个一言九鼎的这种核心的这种作用。
对于给了干股的,你把干股给了别人,你的心目中就会把自己认为是一个比别人高级一点的,或者比别人拥有更大的权力的这样一个股东。那么在这样的一个结构之中,对于未来的发展是不利的。因为如果是股东,那么大家就拥有同样的权力,同样的义务同股同权。而如果这个一个公司很重要的人,对公司未来发展非常重要的一个股东,他的股份是没有花钱,是别人送的干股,那未来他在整个发挥他的作用的时候,或者是产生意见分歧的时候,他永远会有一种理不直气不壮,腰挺不起来的这样的一种感觉。所以我反复的强调,一定不要给干股,给干股不但达不成你预期达到的让别人感激或者是激励别人的作用,反而还会为以后的股东之间,埋下很多的隐患。
我们表达感谢或者是激励属下,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加工资,可以通过发奖金,通过包红包,甚至是很多额外的方式,尽量不要采取把对方纳为股东这样的方式,因为股东是永久性的,一旦他成为了股东,只要这个公司没有破产清算,没有关门,那么他就永远是股东,并不可以说今天我高兴了,你是我的股东,明天我不高兴你不是我的股东,或者今天你对公司非常重要,我感谢你,你就是我的股东,明天你对公司的价值不够的时候,我就不让你是股东,做不到这一点,股东并不能来说你召之即来,麾之即去,因为他是一个永久性的一个股东,并且他拥有股东的同样的权力。很多时候我们是需要所有股东都表示同意,才能够去做一种事情,或者说股东中百分之多少以上的同意才可以做一个事情。所以这个股东的权力,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
我认为对于初创的公司,股东还是少些为好,有些创业者认为我多拉一些股东,这样的话人多力量大,我需要他们支持的时候都会支持。实际上很多人,你不把他拉为公司的股东,作为朋友你需要他们帮助,需要他们支持的时候,他们也会支持。而有的人你即便把他拉为了股东,他支持不了的东西,他还是支持不了。所以并不是说,我们把跟我们所有可能相关的,或者所有可能支持到我们的人都把他变成股东,这就是最好的,不是这个意思。有些初创公司采取众筹的方式来去增强自己的资本实力,那我给他们的建议是,如果你一定要采用众筹的方式,我建议你常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把这些众筹的股东都作为LP装在里边,但是表决权统一授权给GP或者是你自己。否则的话一个拥有了二三十个,三五十个股东的公司,人多嘴杂很难进行股东的协调。
另外每个创始人其实必须清楚,真正能够挑起这个公司大梁的,真正能够为这个公司创造未来得,只有创始人自己,最多还有两三个,一两个和你共同创业的联合创始人这样的股东,更多的其他的股东你其实是指望不上,但是需要表达他们权力的时候,他们都拥有他们天然的权力来表达。
所以我们对于每个初创公司来讲,开始的时候,股东应该尽可能少一些,只让那些真正的符合我们股东的标准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价值的这些人成为股东。那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要希望通过把一些人纳入到股东,来获得他们的支持。如果一旦要把他们去纳入股东的话,也绝对不要给干股,这是我们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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