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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的7个职位(中国最高的职位有几个)

作者: 初欣运营网 发布时间:2022-11-30 07:23:20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的职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是怎样的?
  • 2、我国古代最大的官是什么
  • 3、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 4、中国古代朝廷官职
  • 5、七个常委分别是什么官
  • 6、中国官职级别如何划分?

中国的职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是怎样的?

中国的职位排序是;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家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这些是国家的管理最高层。

以下的职务按两条线就职的是,国家具体办事机构:中央直属的部、委、办、署有部长、副部长、(其他的部门相当于部级也是一样);在往下就是各部门的下属局、处、科、室分别设立正副。

第二条线就是各级政府的官员的任职,省长、副省长、等,以下的部门设立是厅、局、处、科,这些都配有正副。

再往下就是市长、副市长,下边设立局、处、科等。

再往下就是县长、副县长,下边同样设立局、处、科等。

再往下就是乡镇的乡长、镇长、副乡长、副镇长。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

我国古代最大的官是什么

中国古代最大的官是丞相。

丞相:中国古代官名,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历史:先秦时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朝才正式设置丞相。西汉也设丞相,至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这段时间有220年,是历史上丞相这一官职设置最久的时期。自哀帝至东汉建安十三年(208)这200余年间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复设并任丞相,但时间很短。三国和晋南北朝370年间,除蜀和东晋初年、北朝较短时间外,不设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时期也基本不置丞相,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8年(1172)亦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朝于中书省置丞相,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通过胡惟庸案)废丞相的1600年间,丞相的设置断断续续,作为官名的丞相在历史上存在时间并不长 。

区别:宰相是中国古代对于辅佐君主并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官员的一种俗称,不是具体的官名 。

需要注意的是:宰相不一定是丞相,宰相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官职对应。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1

国家级正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国家副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省部级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

各人民团体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正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厅局地、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2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3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中国古代朝廷官职

1、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至隋代演变并确立为三省六部制。

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三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唐代全国分二十二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

宋代全国分二十几个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汉武帝时,在经学的推动下,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被合称为三公。伺候,三公便逐渐只用在加官或者追赠时,成为了一种尊贵的虚衔。张居正八个虚衔中最有一个便是太子太师衔。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代官位等级

七个常委分别是什么官

中国七个常委职务分别是国家主席兼军委主席兼总书记、总理、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中央文明委主任、中纪委书记、第一副总理。

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有县级及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才可以设立。

常务委员会定义:

1、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的委员会,属于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2、考虑一个特定阶段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问题的委员会,特指一个立法机构的常设委员会。

3、 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委员组成,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中国官职级别如何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军委主席。自1993年以来,除短暂时间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五大机构(五大班子)正职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国家级副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厅局级正职: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

厅局级副职: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直辖市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

县处级正职:包括县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

县处级副职:包括县(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副(区)县人大、副(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副职干部;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

乡科级正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乡科级副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以上就是中国的官员级别划分,总共十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