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是什么
- 2、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 3、天津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是什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按照法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就业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目前失业保险金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发放的具体金额也有所不同。按照2022年各地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具体举例来看:
【1】上海市:上海市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2】天津市: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0元。
【3】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一类区1638元/月、二类区1593元/月、三类区1548元/月、四类区1503元/月。
【5】新疆:一类区域1710元/月,二类区域1530元/月,三类区域1458元/月,四类区域1386元/月。
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五)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金领取标准是: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法律依据
《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第八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五)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天津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天津市失业金领取标准2022具体如下: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2、其他待遇标准:
(1)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4)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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